来源:hth下载 发布时间:2024-05-04 23: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太阳纸业沙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太阳纸业沙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沙湾”)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稳步拓展其海外业务,向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申请3,000万美元银行授信,用于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该业务需由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因该业务涉及公司对境外机构担保,最终需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核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不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股东情况:太阳纸业全资子公司太阳纸业控股老挝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全资孙公司太阳沙湾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稳步拓展其海外业务,向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申请3,000万美元银行授信,用于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该业务需由太阳纸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因该业务涉及公司对境外机构担保,最终需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核准。
公司全资孙公司太阳沙湾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申请3,000万美元银行授信,用于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该业务需由太阳纸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公司为境外全资孙企业来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对全资孙公司做担保是出于全资孙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以满足该公司资金需求,可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运营。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境外公司孙公司,信用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方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47,050,752.79元人民币、80,000,000.00美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447,050,752.79元人民币、80,000,000.00美元(含本次担保);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0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12.31)的比例为30.80%。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阳纸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太阳纸业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阳纸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编号为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基于广西南宁市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营商环境、投资地的物流运输优势和广西丰富的林业资源,公司于2022年开始在南宁市布局新的“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广西基地南宁园区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太阳”)负责实施。
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项目的议案》。南宁太阳将依托广西基地南宁园区现有及已审批拟规划建设的化学木浆产能,投资新建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生产线(以下简称“南宁生活用纸项目”)。
南宁生活用纸项目规划分两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一期项目在厂区范围内新建设4条生活用纸生产线及后加工车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后加工设施、仓储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等,环保处置和热电能源等依托现有南宁太阳“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园区内已建设施。二期项目在厂区范围内增加建设4条生活用纸生产线及后加工车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后加工设施、仓储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等,环保处置依托南宁太阳“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园区内现有和已批复拟规划建设的环保设施。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南宁生活用纸项目(一期)预计在2024年三季度陆续进入试产阶段。
2、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南宁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二期)项目的议案》。南宁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二期)项目将建设年产40万吨特种纸生产线万吨漂白化学木浆生产线万吨机械木浆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关于投资建设广西南宁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二期)项目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基地南宁园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进展情况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告。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太阳纸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编号为2024-01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太阳纸业沙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太阳”)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海分行申请5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额度,该业务需由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滨海大道与新二路交汇处西南角
5、经营范围:林木种植;木浆、木片及纸、纸板的研究、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造纸用原材料的收购;热电的生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仓储设施管理与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海分行申请5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额度,该业务需由太阳纸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海分行申请5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额度,公司为子公司本次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广西太阳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广西基地北海园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由广西太阳负责实施。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以内,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对全资子企业来提供担保是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以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运营。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信用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方未向企业来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47,050,752.79块钱、80,000,000.00美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447,050,752.79块钱、80,000,000.00美元(含本次担保);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0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12.31)的比例为30.80%。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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