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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h下载    发布时间:2024-07-05 01:05:33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潍坊市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日期:2017-09-18 15:14来源:潍坊市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综合组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第二十九批信访件涉及潍坊市共计34件。截至9月18日,已全部办结,现予以公开。

  已办结的34件案件中属实21件,不属实13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67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金额23.627万元。

  潍坊市青州市和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处,临淄水泥厂南五公里、淄河东南方向,青州市界内有两家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经现场调查走访,临淄有多家水泥厂,原临淄水泥厂已改名为淄博齐银水泥有限公司。按照信访人描述排查,临淄水泥厂南五公里、淄河东南方向,青州市境内无化工企业。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区北朱村和冯家营村沿河位置的禁养区内,有部分养殖户至今未拆除,举报人对此表示不满。

  东城街道北朱村和冯家营村养殖户共有10家,处于弥河禁养区内,主要是从事肉鹅、肉鸭养殖。根据《临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临朐县禁养区内的养殖户将在9月30日前陆续搬迁完毕。前段时间,东城街办对10家养殖户进行了搬迁宣传,所有养殖户与东城街办签订了停养承诺书,承诺9月30日前完成。

  10家养殖户已全部签订停养协议,现大部分养殖户开始对肉鹅、肉鸭进行出售,确保9月底前停养。待停养后将对其进行断水断电,清理设施。

  潍坊市青州市弥河镇石家村中间,有家“青州双诚优钢配件有限公司”,在夜间作业,无环保手续和环保措施,排放黑烟、噪声,举报多次未解决。现因环保督察暂停生产。

  青州双诚优钢配件有限公司从事机械配件铸造生产,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为生铁,在制模过程中有噪声产生,在浇注过程中有废气产生,采用峰谷电价,夜间生产。前期,青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停止生产,弥河镇对该公司进行了断电。9月9日,现场检查,未进行生产,现场部分设备已经拆除。经调查了解,此前未接到过信访投诉。

  潍坊市青州市东下镇邵树村,东深高速青州服务区将生活垃圾污水直排至举报人的耕地内,导致农作物死亡。举报多次未解决,要求整改并进行赔偿。

  1.长深高速青州服务区西区的生活垃圾污水通过管道连接到服务区东区的污水管道中,最终排入青州市明泽水务有限公司做处理。2.服务区排水沟渠为雨水沟渠,排水沟渠高约1.5米,沿高速公路修建,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沟渠有废水排放,但有多处破损。3.排水沟渠与信访人的樱桃园之间种植着玉米、大姜等多种农作物和梧桐树、柳树、杨树等多种树木,均未出现死亡现象。4.在信访人的樱桃园中,有个别樱桃树死亡,部分出现黄叶、枯萎。5.前期,因樱桃树怕涝渍,果树死亡可能与汛期雨水冲击有关。

  1.要求高速公路服务区尽快修缮排水沟渠,并定期维护;2.市交通局与东夏镇政府已协调服务区妥善解决村民树木损害补偿。

  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办事处,梅村西侧肖家营村正南,道路加宽使用的混凝土被冲到农田,导致生姜减产。向该工程项目部反映,一直推脱未给赔偿,并且对赔偿金不满意。

  坊子区工业发展区肖家营村南,泊涌路以东,济青高速公路K133+640左幅(南侧)红线外,肖家营村民种植生姜3.5亩,因8月中旬的几场大雨冲刷了高速公路路基,泥土(没有混凝土)流到了姜地。由于排水不及时致使南侧的姜田产生积水,影响生姜产量。姜地户主和项目部经过实地查看,确认有部分姜苗干枯。虽然村委会、项目部和户主三方进行了两次协调,但由于赔偿价格差距太大没有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经查,未发现“混凝土冲到农田”现象。

  因大姜现正处于生长阶段,农户损失一时无法界定,现坊子工业发展区正在积极协调济青高速建筑设计企业,对下一步的具体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尽早拿出赔偿方案,最大限度地赔偿姜地户主的损失。

  潍坊市诸城市黄华镇后郝戈庄村东,昱升食品厂,污水直排,对环境造成污染。怀疑手续不全。

  昱升食品厂建设了沼气池,每天宰杀3—4头猪,日排废水2吨左右,宰杀废水部分流向已经建成的沼气池,部分流向厂区外的防渗漏的沟渠进入水泥池,但未排入河流、水沟等外环境。沟渠内残留的污水,时间长了发酵,散发臭味。该厂有宰杀许可证,无环保审批手续。

  立即对该厂采取“两断三清”措施。9月11日,已经断水、断电,设备等已经清理完毕,水泥渠道内的污水已经清理干净。

  台头镇小坨村西南角有两家纸管厂,均从事纸管加工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两家企业需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寿光市宏伟纸管厂负责人为郑某某,2015年3月建设投产,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平安纸管厂纸管负责人为李某,2016年10月建设投产,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

  责令2家企业立马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9月10日现场检查时已全部拆除完毕,达到了“两断三清”标准。

  鲁发名城小区内及周边未发现大量垃圾堆放,在小区内街道两侧及所辖区域部分沿街门店有散落少量垃圾现象。

  截止到9月10日,完成对鲁发名城小区中心南北大街、东西商业街的全面清理工作;撤掉了老旧破损的垃圾桶,对污秽的垃圾桶进行了清洗。是责令改正1.责成鲁发名城物业公司制定长效卫生巡检保洁机制,并进行专门督查,随时察觉缺陷,第一时间督导整改到位。

  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北,大沂路路西有三家氯化钙厂(鑫磊、鑫达),无环评审批手续,扬尘严重,污染土地,虽已停产,但是相关设备仍未拆除。

  1.2017年5月,寿光市召开了环境综合整治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对侯镇辖区内氯化钙、氯化镁加工公司进行了详细排查。截止2017年7月底,先后对侯镇辖区内共51家土法氯化钙、氯化镁厂采取了强制关闭取缔措施。目前,侯镇辖区内土法熬制氯化镁、氯化钙厂已经全部取缔。

  2.接到该交办单后,按照信访中提供的地址进行了详细排查,此处未发现土法熬制氯化钙厂,同时也无名称为鑫磊、鑫达的2个氯化钙加工厂。经扩大排查范围,发现侯镇辖区内无鑫磊氯化钙厂,但在侯镇郭家洼村村北发现一家名为“寿光鑫达化工有限公司”的氯化钙加工企业,该企业各生产设施已于2017年7月初全部拆除,已无生产能力。未发现有相关设备仍未拆除的情况。

  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张家下坡村西北角张某某养殖场臭气熏天,粪便随意堆放,污水横流。

  张某某养貂场,位于红河镇张家下坡村,占地0.6亩,存栏量700余只,为限养区。该养貂场建有污水沉淀池和硬化处理带防雨棚的粪便收集平台。貂粪每三至五天清理一次,用作有机肥还田;少量饲料蒸锅洗涮水,除添加到饲料中外,其余收集到污水沉淀池,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现场查看,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现场存在养殖异味。

  责令红河镇政府、县畜牧兽医局强化对该养殖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和工业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有两个污泥坑,臭气熏天,污染地下水。

  两个污泥坑位于诸城市密州东路和工业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约800米处,属高新园大洼子村地域,是诸城市2006年规划建设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填埋场,主要接收诸城市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2015年3月已经闭场。该填埋场利用大洼子村北、高速公路修路挖土形成的62亩地的大坑,经诸城市建筑设计院地质勘测、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采取了科学、严格地环保防渗技术处理措施,修建了污泥渗滤液集中收集导排系统,污泥填埋场产生的污泥渗滤液经市政污水管网系统,重新进入银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现场检查时,填埋场污泥表面已经干化,填埋场内部及周边生态恢复较好,周边300米范围内是生态隔离与修复区,没有闻到异味。诸城市正面向全国征招填埋场内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技术方案,确保尽快将原大洼子污泥填埋场所储存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

  1.潍坊市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卢村有一加工鸭产品的作坊,污水外排。2.潍坊市奎文区二十里铺街道茂子庄村南有一黑作坊,加工带鱼,油烟严重,夜间生产,污水偷排,气味刺鼻。

  油烟1.反映的“卢村”应为“卢元村”,在村西南角有一处鸭皮加工作坊,负责人为卢某胜,加工场所位于自家院落内,其西侧为通村路,其余三面均为住户。自2016年初开始,在自家院落内加工鸭皮,加工时有鸭皮冲洗废水和刷锅废水产生,水量较小,全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随村中生活废水排入村西污水纳污沟渠。2017年8月26日对其采取了断电查封措施,并要求其清除设备、产品、原料。该作坊一直停产至今。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无生产迹象,院落内未见原料及产品,但设备(蒸煮锅、烤制锅)未拆除,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2.奎文区二十里铺街道茂子庄村南奎文经济开发区飘香水产加工部,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工户在加工酥鱼过程中存在油烟未经任何设备处理直接排放、待加工的带鱼散发异味、洗鱼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问题。是关停取缔1.石埠经济发展区管委会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9月20日前自行清除相关设备,逾期未清除将强制清除到位。

  2.责令奎文经济开发区飘香水产加工部立即停产,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库存、原料等,目前已清除完毕。

  涉及青州市有两个问题:一是反映于家庄枢纽西北角上有个化工厂污染特别严重、污染空气和水还有土地问题。反映的化工厂为中化弘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有汽油、柴油、沥青、液化气等,环保手续齐全。其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部分回用,剩余排入茅津河。污水处理站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未发生过超标排放行为。经现场检查,该厂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废气主要分为有组织和无组织两类。锅炉全部采用“干湿双法石灰石-石膏脱硫+电袋复合除尘+湿电除尘+SNCR脱硝法”,烟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催化装置烟气采用湿法脱硫;各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气经脱硫后作为生产装置加热炉和锅炉的燃料气;装车区建有油气回收设施;污水处理站建有臭气体处理设施。二是反映潍坊青州市与东营广饶县与淄博临淄区、桓台县的交界处有很多的化工厂三个地方的政府都不管问题。经排查,青州市与广饶县、临淄区交界处无化工企业,不与桓台县交界,不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星苑小区已于8月23日前停工,调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察,施工现场无人员,未发现施工迹象,夜间又对工地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有施工活动。

  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五图138驾校南门,安福酒店南120米,有1家工厂外排白色污水,有刺鼻气味,夜间生产噪声严重扰民。

  经查该处原有1家企业—潍坊德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厂房租赁期满,已于2016年10月搬迁。2017年5月,厂房所有人将该厂房租赁给1家捻线企业(目前,还未搬迁进入)。现场检查,厂房所有人正在进行清扫整理,现场未发现刺鼻气味、噪声扰民、污水外排现象。

  潍坊市东风东街7587号胡西组团2号楼3单元101室,在住房内办钢琴教学班,弹琴声影响居民休息。

  经核查,被投诉人在家中对其子女及亲属家孩子进行钢琴辅导活动,室内有钢琴4台,发出的声音较大,对周围邻居生活有一定影响。

  责令立即停止教学活动,消除噪音污染,在一周内把屋内钢琴搬离,被投诉人表示立即将钢琴搬离,不再进行钢琴辅导活动。

  潍坊市潍城区豪杰金属市场,刘某某在市场内建有多处钢棚从事冲床加工与喷漆,噪声扰民,污水直排河道。

  潍坊豪杰金属材料贸易广场,位于潍城区东风西街与创新路交叉口西南角,已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所有商铺已全部售出,共有经营业户318家。

  1.9月4日收到第24批903-86号信访后,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市场内与信访反映经营性质相似的所有经营业户进行了集中整顿,规范经营秩序,要求将室外切割、打磨等产生噪音较大的设备全部移入室内。

  2.自9月6日起,该市场因供电线路检修停电至今,大部分经营业户借此时间停业整顿,个别业户正常经营,但无切割、打磨工艺。

  3.市场内无冲床加工与喷漆,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但业户在销售过程中的切割、打磨及行吊产生偶发机械噪音,对周边造成影响。

  要求该市场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市场的管理,规范业户经营行为,严禁在室外切割、打磨;严禁夜间进料出货,防止夜间偶发噪音扰民。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与东风街交汇处北侧50米路西,有家“彦辰水晶店”,使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经核查,彦辰水晶店存在手持喊话器循环播放商品促销和礼品发放宣传话语问题。

  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手持喊话器,并对其进行了关于噪音扰民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今后搞活动时,将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

  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与龙泉街交汇处南侧30米路东,有一处屠宰摊,废水倾倒在路边雨水井内,有刺鼻异味,环境脏乱差。

  经现场实地勘察,坊子区凤山路与龙泉街交汇处南侧30米路东有两间简易房,属凤凰街道北沟西居委会居民刘某某所有。因北沟西村棚户区改造,刘某某临时搬迁到此居住。该居民在此处从事经营生羊鲜肉并进行熟食加工出售,无证照。经调查了解,不从事屠宰,只是从市场上批发生羊肉出售,未发现废水倾倒在路边雨水井内,有刺鼻气味问题。因该户刚搬迁到此处,生活用品摆放较乱。

  已对该户路边经营生羊肉摊进行了取缔,责令该户规范好生活用品。现场调查时,刘某某表示今后不再路边摆摊。

  潍坊市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西三教村村西有多处大型养鸭场,外排刺鼻气味,露天堆放粪便,污水乱排。

  该信访与第五批525号反映情况一致,为重复信访。信访人反映的西三教村村西有养殖场一处(养鸭),非多处。该养殖场已于2017年8月17日前将场内肉食鸭全部出售。该养殖场正在按要求进行清理整改,在未办理好相关手续前不再继续养殖。目前,该养殖场处于停产状态。

  责令该养殖场在未办理好相关手续前不得再继续养殖。目前,该养殖场处于停产状态。

  潍坊市卧龙街与腾飞路交汇处以西200米,有家“潍坊五星制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车间内地面未做防渗处理,抛光作业有粉尘污染。

  潍坊五星制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6日,2012年以退城进园项目由潍城区友爱路迁入潍城经济开发区,环保手续齐全。电镀车间在建设中按环保要求做了防渗处理:一层是灰土,二层是混凝土,三层是防水材料,四层是六公分的花岗岩。生产工艺:板材-下料-成型-冲孔-酸洗-电镀-水洗-总装-检验-入库,无抛光工艺。

  潍坊市昌邑市饮马镇大岭村北约80米处有一家养猪场,外排异味,污水污染地下水。

  反映的养猪场为刘某杰养猪场,位于昌邑市饮马镇大岭村北约80米处,处于限养区,属非规模化养殖。该养殖户于2002年建设了两座猪舍进行自繁自养猪,目前,存栏约51头。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内无粪便堆放,采用即产即清的方式,将粪便污水全部运往自家农田堆肥,未发现乱排现象。但仍存在异味,主要来源于猪舍内未及时收集的粪污、肉猪本身气味。由于未采取有效控制及处理措施,对周边造成影响。

  该养殖户自愿在9月30日前关闭养殖场。在此期间,及时清理养殖棚内的粪污,确保粪污即产即清,切实减少异味污染。

  潍坊市诸城市贾悦镇孟疃村村北有多家养猪场,粪便、废水外排,有刺鼻气味。

  孟疃村村北只有2家养猪户处于限养区,离孟疃村较近的王某波养猪户,粪污设施不完善,部分粪污流到西边的水沟内,有臭味;离孟疃村较远的王某月养猪户,沼气池已经建好,正在贾悦镇有关部门的指导进行雨污分流,该户的排污口已经封堵,无粪污外排。

  1.王某波自愿放弃养殖,截至9月11日已将饲养的猪全部处理。贾悦镇组织人员、设备协助王进波对周边的粪污进行全面清理,对排入水沟内的粪污彻底清理,减少臭味散发,消除污染隐患。

  2.责令贾悦镇协助王某月加快完善雨污分流系统。9月11日已经整改完成。

  潍坊市峡山区新河村王某某与万通驾校李某某、宫某某,在峡山水库济青东岸边挖沙,破坏生态环境。

  举报的挖沙点是多年的存沙点,不是现场采沙,存沙点位于济青灌区东侧低洼坑塘内(太保庄街道新河头村与西树村交界处)。2009年5月昌邑万通驾校宫某杰通过竞拍的形式获得了峡山区沙资源管理办公室授予的采砂权,采沙权到期后宫某杰已停止采沙,对余沙进行处理。2017年8月1日宫某杰将该处余存的河沙转让给新河头村村民王某法,双方约定,在卖沙过程中,保持坑塘原样,不得下挖。通过对存沙现场勘察,沙场余沙处理,没有超出原存沙地面,周围也未发现有新的采沙迹象。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潍坊诸城市龙都街道办事处指挥社区,四村养殖小区占用几百亩耕地,臭气熏天,污染河水;东岭有100多亩山岭地被承包给无手续企业做洗沙厂,山上树木、草地全部被破坏,洗沙水直排水库,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

  1.指挥四村养殖小区,位于该村西南角,占地146亩,属于限养区,共有养殖户45户,除空院10户外,其余35户已经按照要求建有沉淀池和储粪池等,未发现粪污外排,臭气熏天,污染河水情况,但养殖区有一定异味。

  2.诸城市鑫汇建材厂成立于2016年9月8日,经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该厂投资265万元,经诸城市发改局立项,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开始生产,2017年7月份停止生产。该厂有营业执照、发改局立项,原料供应商有采矿许可证,但没有土地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该厂在建设过程中,对部分场地进行平整及地面硬化,铲除一些杂草及部分树木。厂区及周边无水库,利用厂区内原有石坑里的积水清洗石料,并建设防渗漏的沉淀池沉淀沙土,循环利用,不存在向水库直排废水问题。是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立案处罚1.责令龙都街办、指挥社区加强对养殖区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定期清理粪污,尽大可能的减少臭气排放。

  2.诸城市国土资源局责令该建材厂5日内搬走设备和存放的原材料,退还压占的土地,并处13.127万元罚款。诸城市环保局对该建材厂未经环保审批投入生产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10万元。9月9日至10日,多部门联合执法,已全部拆除清理了加工设备,彻底取缔违法行为。

  经核查,鸢都大舞台是潍坊市城区虞河景观带的一个景点,同时也是潍坊京剧票友的一个固定公益演出场地。目前的使用者为潍坊市钟秀京剧团,是一个民间业余文艺团体,与潍坊市园林局虞河景区管理处签订了使用协议,使用期5年(2013年-2018年),每年5-10月平均每周进行2-3场公益演出,晚上排练及演出时间为19:30—21:30。

  1.严格遵守19:30—21:30演出时间,坚决不超时;2.白天有排练任务时,上午11时至下午2时保证不进行排练安排;3.晚上有演出任务时,尽量降低音响设备音量。

  1.反映的游艇码头项目由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于2016年6月24日由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海洋环评核准意见,2016年9月12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人为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用海总面积44.7590公顷,2016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该项目手续完备,不存在“无任何手续非法填海,擅自建设游艇码头”的问题。

  潍坊高密市兴源街万华加油站和中国油联加油站污染周边河水,油漆直接窜入周围居民屋内,产生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高密市万华加油站,位于高密市朝阳街道兴源街,主要零售汽油和柴油;中国油联加油站实为高密市兴源加油站,位于高密市朝阳街道兴源街北侧,主要零售汽油和柴油。

  1.2017年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2家加油站均处于停业状态,加油机周边进行硬化,现场无漏油现象。经对周边排查,周边河流均处于断流状态,已干涸。未发现污染周边河水的情况。

  2.来件反映的“油漆直接窜入周围居民屋内,产生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是加油站在装卸油和加油时少量油气逸散导致产生的气味。经现场检查,两家加油站已完成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的安装,对油气回收已完成验收,检测数据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现场无明显异味。

  3.2012年,高密市重新划定王党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高密市万华加油站距一级保护区426米,高密市兴源加油站距一级保护区270米,虽距一级保护区较远,但均位于新的二级保护区之内。

  2家加油站均位于高密市王党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高密市人民政府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限期9月30日前清理完毕。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公司分西厂、东厂、北厂3个厂区,主要从事除草剂的原药合成及其系列制剂产品加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不存在批小建大,未批先建问题。

  潍坊诸城市曹家坡有多家造纸厂,用大块煤制作煤气造纸,异味和粉尘污染严重。

  诸城市相州镇曹家泊区域有两家造纸公司:中顺工贸有限公司、运生纸业有限公司,都没有使用大块煤制作煤气造纸的情况,两家公司使用诸城市新奥燃气公司的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分别使用1台15t/h、10 t/h的天然气锅炉为生产提供管道蒸汽,无异味,烟尘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10mg/m3)。

  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陶家村卢某某有建筑模板厂2个、黑膜厂1个,无环保手续,废气无组织排放。多次举报未果。

  经查,2家建筑模板厂为山东祥宇木业有限公司、昌乐县华林胶合板厂;1家黑膜厂为昌乐县昌顺装饰材料厂。

  1.2家建筑模板厂主要从事胶合板生产,采用燃气锅炉供热,生产设备装有密闭卷帘门及光解催化氧化设备,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2017年5月,山东祥宇木业有限公司被列入环保违规项目,经整改达标后,于2017年7月28日予以环保备案。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昌乐县华林胶合板厂2006年10月18日批复环评,2007年3月投产。2017年9月9日,因其未验先投,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2.昌乐县昌顺装饰材料厂主要从事建筑用防水膜纸生产,采用燃气锅炉供热,生产设备装有光解催化氧化设备,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生产过程存在操作不规范,异味散逸现象。2017年5月列入违规项目,2017年7月,因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昌乐县环保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3500元;乔官镇政府会同县供电公司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是立案处罚、责令改正责令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完善有关手续,未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1.华林胶合板厂因其未验先投,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

  2.2017年7月,昌顺装饰材料厂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潍坊市昌乐县丘镇村附近热镀锌加工厂,污染防治设施不达标,噪声、废气扰民严重。地方政府不作为,充当不良企业保护伞。

  营丘镇共有两家热镀锌企业,分别为山东中铁华盛机械有限公司和昌乐鑫源五金电器设备厂。

  1.山东中铁华盛机械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企业建有密闭的酸洗房、酸雾吸收塔、酸池密封罩及碱液喷淋设施,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含酸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经现场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经监测,噪声、废气均达标排放;昌乐鑫源五金电器设备厂环保手续齐全,企业建有2套酸雾吸收塔和酸池密封罩等设施,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含酸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调阅此前监测数据,均达标排放。

  2.昌乐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信访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均第一时间组织有关镇(街、区)、部门调查处理,查处结果及时公开,未发现不作为、充当不良企业保护伞的问题。

  位于潍坊市昌邑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的昌邑市恒信达化工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不用,违法排放污水。

  昌邑市恒信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其年产2000吨环保新型染料中间体滤饼项目手续齐全。该公司非国、省控重点排污单位,未安装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不存在在线监测数据造假问题。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有洗涤废水、尾气吸收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等废水产生,洗涤废水、尾气吸收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过三效蒸发脱盐后与其他废水一起排入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下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从日常检查情况和相关资料看,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不存在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违法排放污水问题。

  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于2017年8月6日停产进行年度检修,此后车间未生产,没有废水产生,污水处理站曝气池处于曝气维护状态,没有废水排放。

  反映的“荣乌高速烟台方向355处”未发现有石材厂,但在荣乌高速烟台方向355处往东约1千米,高速北侧,下营镇杨家村北有一家石料加工企业,经营者杨某涛,主要从事石子破碎加工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一套石料粉碎加工设备,生产时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前期,根据“散乱污”企业摸排及治理工作安排,已于2017年7月26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关停,并于当日拆除了变压器、生产设备;2017年8月13日,又对该企业供电主线路进行了切断,该企业一直处于关停状态,未进行生产。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场地内已无成品和待加工的原料石材。

  持续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确保关停取缔到位。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信访人反映的“荣乌高速烟台方向355处”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辖区内,不属于青岛市平度市辖区范围。青岛市平度市与潍坊市昌邑市交界处交接桩号为352+2,桩号由东到西确定,故“荣乌高速烟台方向355处”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辖区内,不属青岛辖区。